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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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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赵光恩  左  勇

    副组长:马沁沁  代良英  

    成  员:陈劲松  刘  刚  苗玉志  王亚男  刘  静  卓  飞  何欣烨  罗晓燕  梁子铭  

二、推荐类型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我院2025年推免生分为:普通序列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二种类别。普通序列推免生由学院组织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组织推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之一,不得同时交叉申请两个类别。

三、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院2025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合格(含不及格)记录,不合格(含不及格)课程参加重新学习后成绩达 60分(含60分),视为无不合格(含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在校期间,除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则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解除处分。

      (六)大学本科期间,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24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

      (七)前五学期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指标,由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除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七)项要求外,还需满足校团委制定的选拔办法中的条件和规定。

四、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计算办法,我院推免生(普通序列)名额分配为20名。其中,生物科学14名、生物技术4名、食品质量与安全2名。

五、推荐办法

     (一)总评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免。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六、加分说明

   参照学校规定的加分原则、加分类别,进行加分计算、认定。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均以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准。

八、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4年9月1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二)2024年9月11日,学院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告推免保研方案、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在单位醒目位置和单位网页上公示。

  (三)2024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学院根据本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免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对附件2,3,4,5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由学院数据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四川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1日        


【编辑: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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