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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课程补考管理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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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课程补考时间及报名
1.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为前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组织一次免费补考,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安排在第一周周末进行,专业课补考安排在第二周周末及第二周周末以前进行,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安排补考,学生重新选修相关课程;
2. 学校在学生毕业学期的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为该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组织一次免费补考,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3. 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前,为仍存在不及格科目的学生组织一次毕业前补考,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4. 各学期课程补考报名的具体时间及有关安排,学校届时将提前发文通知;
第二条 课程补考组织
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补考由有关教学单位组织。
第三条 成绩录入和管理
课程补考均不计平时成绩,补考成绩及格记载为“补考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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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测试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