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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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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教育部实施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以来,在促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校办学行为、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保护高等学校及其毕业生的权益,打击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学历证书行为等方面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保证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开始,全国所有高校毕业生的图像信息不再由各高校上报,而是直接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图像信息数据进行链接。教育部要求2009届及以后的毕业生在参加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后,必须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认真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为做好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届毕业生(含2008级本科生和2009级专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点击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用自己的邮箱进行注册,然后登录进去核对本人的图像信息。
2、学生登录“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后,需先点击“学籍信息”,再点击“图像校对”,审核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果照片不是学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照片校对”栏目点击“有误”按钮,选择照片错误的原因并及时到教务处教行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办公室)登记。
3经核对个人照片正确的学生,必须在“毕业生照片校对”一栏点击“正确”按钮,确认自己的图像信息。只有正式确认后,毕业生的图像信息才能用于学历电子注册,否则其审核过程无效。
由于毕业生图像信息不再由各有关高校上报,而是直接利用新华社采集后上传“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图像信息,因此,所有毕业生必须认真核对自己的图像信息,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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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测试07